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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房调新政:商品房利润控制在10%左右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0日 17: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央视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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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陕西建设网”19日发布一份文件,明确提出当地商品房“确定合理利润率并控制在10%左右”。

  这份名为《关于加强商品房价格成本利润测算进一步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地方政府文件,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陕西省物价局”联署,文前标明“陕建发[2012]275号”,文末日期是“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文件要求陕西省内各地按两部门明确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构成和利润测算标准,分区域测算住房项目成本并公布住房销售价格区间,合理利润率控制在10%左右,并将各区域住房销售价格区间在媒体上公布。

  文件明确商品房成本测算包含土地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销售税金等项目,参照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及当年涉及建筑的各项价格指数测算出较为准确的开发成本。

  文件还要求加强住房销售价格管理,提倡和鼓励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10日内,须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其中新建商品住房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及其他属于购房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费用,均包含在住房价格中,不得另行收取。经备案的商品房销售价格及不同楼层的累进加价率应在价格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文件要求省内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商品住房现房销售管理办法和现房销售支持政策。对条件成熟的区域或项目,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现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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