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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新报考公告公布 公务员在职不满2年禁再考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3日 04: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长江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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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发布2013年“国考”报考公告。

  和去年相比,报名时间缩短6小时,考生需要特别注意,应提前安排报名,以免错失机会。

  另外,还对在职公务员报考加大时间条件限制力度,规定服务不满2年不得再考,这对很多抱有“先考入基层机关,再考入省直机关”的想法的考生提出新的挑战。

  变化一

  基层职位比

  首次明确为12%

  今年“国考”政策继续向对服务基层的大学生倾斜,依旧是引导大学生投身基层建设。

  公告明确,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特殊职位外,全部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其中12%左右的职位专门用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中央直属机构市(地)级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专门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国内知名公职培训机构华图教育公职研究院称,这是“国考”首次明确说明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比例。

  变化二

  报考时间

  缩短6小时

  2012年“国考”公告规定:2011年10月15日8:00至24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3年国考公告规定:2012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最后一日截止时间由过去的24时提前到18时。

  广大考生务必早日抉择,不要犹豫不决至最后一日,那样很可能失去宝贵的考试机会。

  变化三

  基层经验

  计算日期延长16天

  2012年“国考”公告中规定,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而2013年“国考”公告中明确规定,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

  这一新规定无疑是许多在2010年10月15-31日期间开始参加工作的考生的一大福音。只要是2010年10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考生,可以放心报考要求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由此可见人社部及国家公务员局等相关机构对报考“国考”条件要求越来越明确,越来越细化。这一变化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一年一度的海选人才的重视,也说明了公务员选拔机制越来越成熟,越来越为广大考生着想。

  变化四

  公务员服务不满2年

  不得报考

  对在职公务员报考加大时间条件限制力度。

  对于在职公务员报考条件限制由过去要求的“试用期公务员不得报考”,改为现在的“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考”。

  华图教育公职研究院称,二次考公务员时间成本的增加对很多抱有“先考入基层机关,再考入省直机关”的想法的考生提出新挑战。

  变化五

  7个非通用语职位

  成绩比例1:1

  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银监会、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华图教育公职研究院建议,报考相关职位的考生,要把专业考试和公共科目考试(行测、申论)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或者向容易提高分数的考试略微倾斜。以争取在最短时间获得更大的成功几率。

  此外,招收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部门由过去的中联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务部、文化部、对外友协、中国贸促会这7个部门增加为现在的12个,增加的5个部门为:科技部、国家旅游局、国家外国专家局、中央编译局、外交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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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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