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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7月19日专电 (新华调查)题:维护秩序还是变相“拒载”?春秋航空“黑名单”引争议
新华社记者贾远琨 黄安琪
日前,“飞机延误8个多小时,获得200元补偿的乘客统统列入‘黑名单'”的消息引起社会关注。这一“黑名单”是被春秋航空公司称为“暂无能力服务的旅客名单”,春秋航空将拒绝为那些占机、霸机等“过度维权”的极个别旅客提供航空服务。
究竟是因获得补偿而遭遇“拒载”,还是因过度维权而受到“惩罚和警示”?部分业内专家认为,航班延误引发的争议纷繁复杂,航空公司也有无奈之处,但不论采取何种惩戒措施,都应以旅客至上为前提。
索赔旅客列入“黑名单” 自定自罚引争议
日前,几位哈尔滨旅客向媒体反映,4月30日,他们乘坐的春秋航空9C8511航班延误了8小时之久,尽管这些旅客得到了航空公司每人200元的补偿,但令这些旅客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竟被春秋航空公司列入了不予提供服务的“黑名单”,因此无法再购买春秋航空的机票。
该报道一经播出即受到了网民的广泛关注。对春秋航空将旅客列入“黑名单”的做法,社会的看法不一。
有评论认为,作为面向公众的公共运输企业,除非有法律明文规定,航空公司没有理由拒载旅客。旅客霸机、闹事,可以起诉。其实是民航对闹事的旅客没有严格制止,导致了事态的扩大化。反而用没有法律依据的“黑名单”来制衡,有“以暴制暴”的意味,不是法治社会可取的。
也有舆论认为春秋航空的做法不无道理,旅客过度维权将直接危害航空秩序,如果不严加惩戒,结果就是导致后续航班更多的旅客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