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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5月29日消息(记者张棉棉)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家统计局今天(29日)发布:2011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2452元,实际增长8.5%;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24556元,实际增长12.3%。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表示,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职工工资增长提供了坚实基础。
冯乃林: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9.2%。全年公共财政收入增长24.8%,其中,税收收入增长22.6%。
去年全国有24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达22%,27个省份发布了2011年工资指导线,基准线提高幅度多在14%以上,这些也为职工工资提高创造了条件。而在国家信息中心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张永军看来,劳动力供给形势的变化,客观上也助推了工资的上涨。
张永军:沿海地区出现招工难现象,劳动力已经从全面过剩向供求大体平衡转变,局部地区还出现供给小于需求的情况。
平均工资虽然保持了快增长,但地区差距、行业差距、岗位差距仍然存在,有的表现还比较突出。
冯乃林:对占全部就业人员40%以上的制造业和建筑业在岗职工而言,他们的年平均工资不仅远远低于金融业,也比平均工资水平分别低5958元、9795元。因此,应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短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