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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5月17日电 (记者郭舒然)中国政府网17日刊载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今年各级政府将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工作安排》要求,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国务院部门和单位,要公开财政部批复的全部预算表格并细化公开到款级科目,其中有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支出要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
在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方面。中央部门要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公开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等。各省(区、市)政府要制订“三公”经费公开时间表,争取在两年左右的时间内,实现省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同时,要指导督促省级以下政府及其部门加快“三公”经费公开步伐。推进中央部门公开行政经费,今年各部门要及时公开2011年本部门行政经费支出情况。
新闻链接:
1、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财政部牵头落实)
2、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落实)
向社会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等信息,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确保公开透明。
3、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食品安全办、卫生部牵头落实)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以及风险警示信息原则上应依法公开。
4、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环境保护部牵头落实)
5、招投标信息公开(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
6、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安全监管总局牵头落实)
7、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牵头落实)
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要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补偿信息公开,重点做好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各个环节信息公开工作。
8、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回应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集中关切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