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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巧家警方公布“5-10”爆炸案有关证据和材料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4日 20: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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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登用公开的QQ空间,最晚的日志写于2011年4月24日

赵登用公开的QQ空间说说,2009年6月21日—2011年4月25日

  新华网昆明5月14日电(记者伍晓阳、袁雪莲)14日,云南省巧家县警方公布了“5·10”爆炸案作案人赵登用的QQ聊天记录等有关证据和材料。

  警方提供的赵登用QQ聊天记录显示,他曾与人说过:“社会之残酷越来越让我要暴乱了。我不知道在我实在混不走的时候会有多少人死于我的手下。”“我啊,本来是好心人,可是,社会教我不要做好心人,如果有一天我觉得什么都没意义时,那些人又会好过吗?”

  警方提供的赵登用QQ空间日志显示,他曾写过:“从九岁到现在,老子和那些杂种打了几百次架……老子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只有健康的体魄,难道这些杂种只知道社会有钱什么都能办,难道你不知道我不能过你的后果会怎样吗?”“我坚信,要在沉默中爆发,这世界缺少某些人照样要转……难道只有自己有难题,别人都是一帆风顺吗?社会啊社会,为什么安排那么多天才啊。”

  爆炸现场监控录像显示,10日8时59分18秒,一个身背黑色双肩包、行迹明显异于其他村民的青年男子进入监控视野,在花桥社区居委会大院内徘徊了几分钟,随后到有人聚集的便民服务大厅门口倚墙站立,9时4分39秒发生爆炸。

  据警方11日通报,“5·10”案件发生后,省、市、县公安机关全力以赴对案件进行侦查,经现场勘查、外围调查走访及现场监控录像等有关证据证明,“5·10”爆炸案系赵登用所为。赵登用,男,生于1986年,家住巧家县包谷垴乡洼落村张家梁子社,他在实施爆炸时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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