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中国图文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扩大 首都机场上交税后利润5%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4日 03: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北京2月3日电 (记者李丽辉)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从2012年起继续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

  通知明确,从2012年起,将工信部、体育总局所属企业,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卫生部、国资委所属部分企业,民航局直属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新纳入实施范围的国有独资企业按照中央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第三类企业归类,上交利润比例为税后净利润的5%。

  纳入预算实施范围的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标准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比照第四类政策性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

热词: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税后利润
  • 首都机场
  • 文化企业
  • 实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