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中国图文 >

国务院颁布新条例 给放射性废物处置建记录档案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30日 06:3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红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放射性废物处置应建记录档案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条例的制定将进一步确保放射性废物处理、贮存、处置安全。条例要求,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和不能经净化排放的废液进行处理,并送交有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贮存或者处置。明确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应对其接收的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贮存、处置,建立情况记录档案,加强安全检查和放射性监测,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

  条例称,根据放射性固体废物衰变期的不同,规定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关闭后应满足300年以上的安全隔离要求,高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和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关闭后应满足1万年以上的安全隔离要求。

热词:

  • 放射性固体废物
  • 放射性废物处置
  • 国务院总理
  •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