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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因不满南航公司“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政策,北京女律师刘家辉将南航告上了法院,被法院一审判决败诉。昨天,审理此案的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向中国民用航空局、南航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函,就打折机票退改签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司法建议。
朝阳区法院建议中国民用航空局制定统一的民用航空公司关于折扣机票更改、退票、签转规则方面的指导性文件,督促各民用航空公司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的指导性文件,重新修改、制定自己公司的折扣机票更改、退票、签转规则,并进行合理公示。同时建议南航公司对打折机票设置合理的改、退、签期限,并完善网上购票程序的提示方式。
今年3月14日,刘家辉在南航网站上订购从北京到南宁的“快乐飞”往返机票,但付款后发现自己选择的返程时间有误,在要求改签被拒后选择退票,但只退还了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驳回了刘家辉的诉讼请求,刘家辉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