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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济南11月20日消息(记者桂园)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山东将对学生小饭桌实行登记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在各中小学校门前醒目位置,公告学校周边登记的学生小饭桌名单及监督举报电话,方便学生家长监督。
根据刚发布的《山东省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学生小饭桌是指仅为中小学学生提供餐饮的校外餐饮服务活动。学生小饭桌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对学生饮食安全负责。学生小饭桌实行登记制度,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学生小饭桌登记档案,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有关学生小饭桌的开办条件、从业要求等,由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进行学生小饭桌监督检查,建立学生小饭桌监督检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