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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校车事故每名遇难幼儿获43.6万赔偿金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9日 05: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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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兰州11月18日电 (记者曹树林)甘肃庆阳校车事故发生后,政府部门决定对每一名遇难幼儿赔偿人身保险、优抚救助金共计43.6万元。部分参加了商业保险的遇难幼儿及受伤幼儿的赔付金额已经通过“绿色通道”拨付到相关保险公司正宁县支公司。

  鉴于出事的“小博士”幼儿园管理混乱,已不具备办学资质,正宁县教育体育局已取消“小博士”幼儿园办学资质。

  为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进行,让其余716名幼儿早日恢复上课,正宁县将从公办幼儿园中抽调骨干教师及管理人员入驻该园,尽快开展教学活动;并租用“小博士”幼儿园校址组建了一所公办幼儿园,新的幼儿园命名为正宁县榆林子幼儿园,将于近日开园。当地政府还抽调3名心理辅导老师开展心理干预,长庆油田采油二厂捐助该园一辆45座的宇通客车作为校车。

  此外,庆阳市18日通报决定,将投入7亿元新建155所幼儿园,三年建成200所公办幼儿园。通报称,庆阳市决定三年规划两年完成,给每个乡镇建1所公办幼儿园,配备标准化校车一辆,每个县城按照人口规模、合理布局、就近入学的原则,改建、新建5至10所幼儿园。通报还称,庆阳市将在三年内基本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为主”的学前教育新格局,使公办幼儿园的比例达到幼儿园总数的80%以上,幼儿入园率达到85%以上。

  截至记者发稿,在正宁县医院进行救治的所有受伤幼儿病情稳定,没有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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