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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电视台综合消息:我国政府公务用车新的采购标准出台。18日,工信部官方网站对外发布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要求包括新能源轿车在内的轿车最高限价18万元。
据了解,工信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对于今后公务车的标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所谓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车型则包括轿车、越野车及多功能乘用车。
该细则对于轿车提出明确的排量和价格限制。具体来说,要求新购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6升,价格不超过12万元;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轿车扣除财政补助后价格不超过18万元。对于其他车型的采购标准则结合实际用车需求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记者看到,对于公务用的越野车要求排量不超过2.5升,多功能乘用车则不超过2.4升。
该细则的出台使得我国公务车的改革更进一步。今年9月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下发,当时要求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 升(含)以下、价格18 万元以内的轿车,当时对新能源汽车的价格描述为“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
同时,该细则对于生产企业也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包括近三年内没有重大知识产权纠纷、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另外该细则指出,已停产的、厂家申报价超过规定价格的、产品参数和配置信息发生较大变化的车辆将被取消入选资格。
据了解,目前201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的制定工作已经展开。
【公车治理】
●1988年10月,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中央国家机关汽车配备标准的规定》,对公务员配车标准规定为:正部级干部配专车,副部级干部不配专车但保证工作用车。
●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曾联合颁发《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规定:“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和相对固定用车。”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的要求,将公车改革纳入其中。当年中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积极稳妥地进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员福利制度改革工作”。
●2005年至今,国务院下发的当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中,探索公车改革试点每次均被列为重要改革内容。
●2010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表示,对于公车私用问题,“应该管得住,必须管得住”。他强调,最根本的是两条:第一条是公开透明,第二条是民主监督。
●2011年初,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省部级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2011年9月,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办法,研究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中央企业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有关制度办法,制定公务车违规处理办法首次提上领导小组的议事日程。
【各方评公车治理】
连日来,省级党政机关所有公务用车都贴上醒目的蓝色公务车标识上路行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公车消费之所以久治难愈,究其原因还在于利益的纠葛。
公车改革堪称顽疾,不仅经年未治,而且愈演愈烈。自上世纪末启动公车改革以来,历经十多年至今仍在路上。专家认为,其根本原因在于体制,公车改革要有突破就不能让乘坐公车者制定车改方案。
从2009年起,杭州市开始了大规模的公车改革,涉及100多个单位,分三批进行车改。所有局级领导干部全部取消专车,自行解决出行问题,市财政给予一定补贴。
近年来,公车私用屡遭诟病。为加大治理力度,中央和各地相继出台了不少公车改革的措施。
(编辑:南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