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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管“升格”市府直属机构 人员维持原级别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2日 02: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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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市城管执法局召开隶属关系调整暨处级领导干部培训动员会,市政府决定将市城管执法局调整为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此举将能解决原来作为市市政管委下属的二级局时,城管部门行使职能受限的问题。

  全员培训将覆盖协管员

  市城管执法局表示,隶属关系调整后,城管部门的责任更大、任务更重,北京城管将加大执法力度,持续推进环境秩序建设。记者了解到,市城管执法局调整为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但是并未升格,人员目前都维持原来的行政级别,仅仅是关系的调整。调整伊始,市城管执法局即连续举办两期“城管系统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城管系统所有现职处级干部都将接受严格的脱产轮训。今后,城管系统将通过分层次、分批次、高水准的培训,覆盖到每一名现职干部、新老队员和全体协管员。

  监察对象不只无照商贩

  自从城管队伍从1997年试点成立以来,对于如何有效地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的摸索一直没有停步。虽然基层城管队伍的名称内含有“城管监察”字样,但对于很多基层城管队员来说,每日的工作大都是在执法,监察的对象是城市管理问题的最末端,比如无照经营的商贩。而对于产生这些城市问题的根源的解决,并非城管部门的职责所在。

  城管部门深具意义的一次尝试,是2009年顺义城管大队推行“大监察”的概念。城管加强对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等城市管理方面的监察力度。避免了在城市管理工作中,一些责任部门把自身应该解决的城市管理中的问题也推给了城管部门,使各级城市管理部门的行政效能下降的情形。对于监察出问题后不改正、不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负责人,城管有权将其移交区监察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处理。此次市城管执法局关系调整之后,可以将“大监察”做法深入进行。

  晨报首席记者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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