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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为保证革命战争和建设费用,苏维埃政府先后于1932年6月发行短期战争公债60万元,10月发行第二期革命战争公债120万元,以及1933年8月发行经济建设公债300万元。1932年发行的前两次公债都是为了支持革命斗争筹措资金,而1933年发行的经济建设公债则是为了发展苏区经济,改善人民生活。
当时的公债券为纸质,面值分别为伍角、壹元、贰元、叁元和伍元。公债券均由上半部的主券和下半部的副券组成。主券上方从右至左横书债券名称,中间钤盖一枚醒目的红色大圆印章,印章的中心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徽图案,四周环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财政人民委员部”的文字,印章下端右侧是“主席毛泽东”,左侧是“国民经济人民委员林伯渠”“财政人民委员邓子恢”,在三人的名字之后各钤盖红色方形姓名小印章,右侧则写有公债年息及付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