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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北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组织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来抓,着力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题,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发展力、服务力,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1年9月底,全省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282.7亿元,比2009年增长了2.3倍;村集体经济年纯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新增11323个,达到16270个,占全省建制村总数的62.6%,比2009年提高了43个百分点。
一、坚持思想先导,凝聚发展共识。思想引领行动,境界决定作为。湖北是一个农业大省,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从湖北相继实施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7个山区县(市)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建设的具体成效来看,村级集体经济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凡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地方,新农村推进速度就快,农村面貌变化就大。从湖北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的实践探索来看,要进一步强化村级党组织服务功能,发展集体经济是根本保障。为此,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三农”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连续3年的1号、2号文件都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出具体要求,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委九届三次全会进一步提出,到2012年,全省90%以上村集体经济年纯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到全局性、中心性任务来谋划,作为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来推动,党委组织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了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因地制宜,形成发展特色。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全面掌握每个村的资源状况、经济基础、发展项目、增收渠道等情况,坚持一村一策,制定发展规划25821个,确定发展项目28300多个,逐村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坚持以规划为蓝本、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纽带、以效益为中心、以资源为依托,在产业形态上走一、二、三产业共同发展之路,在发展途径上走多种发展模式并存之路,在经营方式上走多种形式并举之路,探索出了资源开发型、产业带动型、乡村旅游型、招商引资型、实体带动型、城市带动型、土地经营型、资产经营型、服务创收型等各具特色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途径,初步形成了多渠道、多类型、多元化的发展格局。一是立足资源做文章。坚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充分开发利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矿产、旅游等自然资源,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二是立足资产做文章。加强资产的清理评估,盘活闲置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开展资产运作,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三是立足服务做文章。结合产业优势,成立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收购公司等,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服务,以有偿服务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四是立足区位做文章。地处城郊结合部、中心集镇或工业园区周边等区位优势明显的村,用好、用活、用足土地政策,通过招商引资、入股集资等形式,兴办仓储、专业市场、宾馆等,就地安置本村群众就业,带动二、三产业发展,实现群众增收与集体增收“双赢”。
三、坚持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为促进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均衡可持续发展,破解“空壳村”发展难题,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从资金、项目、土地、税收和金融政策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力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全省整合财政和部门支农惠农资金78.9亿元,建立村级集体经济专项扶持资金12.6亿元,采取贴息、补助或奖励的办法,重点支持集体经济“空壳村”和薄弱村。二是加大税收减免力度。村集体新办企业三年内的所得税县、乡留成部分的全部奖励给村集体,村集体企业新增税金县、乡留成部分的50%奖励给村集体,企业对村级的社会事业捐赠,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三是加大部门帮扶力度。省委组织部分别与财政、农业、林业、商务、粮食、供销、石化、电信、移动、烟草等部门(行业),联合制定出台了11个政策含量高、扶持力度大的文件,全力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全省深入开展“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和“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实行经济部门联穷村、党群部门联弱村、政法部门联乱村,不仅“扶上马”,而且“管全程”。全省共帮扶项目2.76万余个、资金32.2亿元;捐赠物资折合资金2.56亿元,帮扶资金6.85亿元。四是加大政策激励力度。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资金,对2009—2010年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步村给予了奖励。明年将继续奖励村级集体经济发展500强和500个进步村。各地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好、增速快、后劲大的村给予资金奖励,对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村干部在招录乡镇公务员时优先推荐。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对村年纯收入达不到5万元的,共建单位不撤离、不脱钩。
四、坚持改革创新,积蓄发展后劲。一是创新集体经济组织形式。按照村民自治组织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与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职能相分离、村企分开的原则,以推行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农民专业合作为重点,创新集体经济组织。全省发展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新型集体经济组织1.4万个,采取“支部+公司(协会)+农户”形式,实现集体收益,网络带动农户127.3万户。二是创新集体“三资”管理机制。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管好盘活农村集体“三资”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通知》。全面推行资金、账务委托“双代管”制度,建立健全村级资产台账管理、资产评估、租赁承包以及集体资源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制度,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务“五议五公开”,确保村级资产保值增值,村级集体资源效益发挥最大化。全省农村清理可经营性资源1215.5亿元,新增可经营性资源25.7亿元;新增耕地、林地、四荒地等资源面积1226万亩;清理资产640亿元,新增集体资产32亿元;新增资源开发、重新发包6.5亿元。三是创新人才培养使用方式。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和大学生村官培养工程,设立专项创业基金,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领办实体,创业发展。选派机关干部、外出务工人员、致富经营能手、退伍军人等到村任职,引领集体经济发展。开展村支部书记跨村交流任职,由强村带弱村,富村带穷村,实现共同发展。
五、坚持成果共享,延伸发展效益。坚持农民增收与集体增利相统一,强村与富民相结合,发展与服务相并重,不断延伸和拓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效益。一是农村基层组织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随着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的发展壮大,全省依托村级办公活动场所,投入10亿多元新建和改扩建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3500多个。按照强化党务、规范村(居)务、拓展商务、优化服务、协调事务“五务合一”的要求,将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成为产业发展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矛盾调处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等综合功能体,为群众代办事项330万件,化解矛盾纠纷15万多起。二是民生得到进一步改善。各地加大对公益事业的投入力度,为基层群众办了大量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全省加强农田水利设施、村组道路、新农村广场等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35000多个,开工农村危房改造和扶贫搬迁46874户,建设农家书屋5000家,兴建村级综合服务社10476个,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200个,完成通乡通村通组公路10000公里,完成农村清洁能源入户工程49221户。三是农民增收致富渠道进一步拓宽。各地兴办各种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实体,全省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到4000多家,网罗了大批农民参与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中,不仅实现集体增收,还有力地推动了农民增收和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让农民群众享受到了在家门口上班的“城里人待遇”。今年上半年,全省转移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32.6万人,农民人均现金收入3462元,增长21.6%,增幅同比提高8.2个百分点。四是农村社会进一步和谐稳定。村级组织自身的造血功能不断增强,全省多渠道化解村级债务15亿元,基层党组织凝聚群众的物质基础不断夯实,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省涉农上访数同比下降67.8%。
(作者为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