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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出司法新规 规范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和拍卖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1日 17: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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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9月21日消息(记者孙莹)最高人民法院今天(21日)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规定开始实施起,人民法院司法辅助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司法委托评估、拍卖工作,审判执行与委托拍卖分离。

  依据新规,人民法院在委托评估、拍卖工作中将摆脱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的嫌疑。

  最高法司法体制与工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孙万胜:从明年1月1号正式施行开始,法院不再制定拍卖机构名册了,交由政府的商务部,通过国标的形式把拍卖机构各个资质等级建立起来。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王少南表示,统一管理机构就是为实现审判执行与委托拍卖分离。

  王少南:司法辅助部门统一负责对外委托拍卖,作为拍卖机构与执行部门的中间协调部门,隔断执行员与拍卖机构的关联。

  孙万胜分析,统一委托评估、拍卖场所和平台,利用电子手段实现网络竞价公开化,可以实现充分竞价,实现拍卖价格最大化。

  孙万胜:根据标的物的不同情况,凡是这个范围内的有资质等级的拍卖机构都可以来参加,公平的来竞争。

  依据新规,涉诉国有资产通过省(市、自治区)级以上国有产权交易机构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证券类通过证券交易所来实施,法院实行监督。

  王少南:对评估机构评估结果明显错误、评估报告严重失实,拍卖过程中存在严重瑕疵,影响拍卖结果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主管和监管部门对评估、拍卖机构作出相应处罚,并取消其资格。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处理。

责任编辑:邢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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