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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左洋)“昨天,我订机票说好是140元,今天,我交钱取票就涨到150元!”昨日,王先生在天河机场出发大厅设立售票柜台取票时十分不解:一夜之隔,国内燃油附加费上调10元,为什么没有提前通知?
据了解,国产航空煤油的出厂价从7640元/吨上调为7725元/吨,受此影响,8月2日起,国内航空公司上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由之前的每人140元调整为150元,800公里以下(含800公里)航线的燃油费标准未作调整,仍为每人80元。
记者调查发现,8月1日18时前,市各大机票代售点仅收到春秋航空一家调整通知,其他航空公司调整文件多是深夜发出、次日才实施,以致8月1日售票系统显示还是原来价格。
依据规定,对于燃油附加费调整,对旅客有一个保护条款:按照出票日计算。对于8月2日前已出票的2011年8月2日(航班日期)以后的国内航线客票不再补收燃油附加费。也就是说,如果航空公司早发调价通知,有的旅客为了少花10元,可以在8月1日交付8月2日后出行机票。
天河机场售票处工作人员表示,前几年,航空公司对于燃油附加费调整多是提前两天下发文件,代售点方便与旅行社团队及旅客联系,以便提前通知。今年几次调整,航空公司通知非常晚,根本无法提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