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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主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9日 11:4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司法部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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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受援人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

  南芳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现有执业律师37人。该所长期以来热心法律援助事业,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开通网络“法律援助直通车”栏目,安排专业律师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成立“南芳律师法律援助基金”专门用于开展法律援助,规定本所每一位律师每年至少办理3件法律援助案件。2010年与赣州市总工会、慈善会共同设立100万元“南芳律师法律援助困难职工慈善基金”,专门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赣南是一个劳务人员输出多的地区,外出务工人员达100多万,南芳所主动与劳动部门联系,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兴国县113位农民工在外打工期间有8万多元工资被拖欠,追讨7年未有结果,该所获悉后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经多方奔走协调,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近3年来,该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12件,受援人近3000人次,为受援人获得利益或避免经济损失五千万元以上,有10起案例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其中,廖泽方律师办理的彭昌华革命烈士遗属待遇案,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高度重视,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国务院、中央军委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修改,将革命烈士遗属的一次性抚恤金,由原来的40个月工资提高到80个月。该案入选司法部评选的全国百优法律援助案例,也被载入赣州市政府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事例中。

  该所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团中央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全国巾帼文明岗、中共江西省委表彰的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拥军优属先进集体、全省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

责任编辑: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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