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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严查电梯隐患 推十项举措设黑名单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4日 11: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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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陈黎 实习生刘昱) 我市将实行电梯重大安全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问题严重的维保单位将被列入黑名单。 针对我市存在的电梯隐患,市质监局出台了强化电梯安全监管的十条措施。

  举措一:质监+消防 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协作平台

  为最大限度减少电梯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分(县)局和市公安消防支队各中队决定将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工作协作平台。

  市质监局将对消防战士开展电梯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协助消防部队开展电梯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开通119、12365与各大电梯维保单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热线电话。

  电梯安装维保单位向各消防中队提供包括三角钥匙、盘车轮等电梯应急救援的专业装备。并且双方联合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印制电梯救援手册,增强电梯事故处置的针对性。

  举措二:电梯重大安全隐患 政府挂牌督办

  据悉,将根据今年出台的《陕西省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办法(试行)》,由政府挂牌督办,对电梯重大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负责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加大督促整改力度。

  举措三:争取年内出台《西安市电梯安全与节能管理办法》

  针对我市电梯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电梯安全地方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争取年内出台《西安市电梯安全与节能管理办法》。

  《西安市电梯安全与节能管理办法》目前尚在初稿阶段。 据悉,办法拟确定电梯监管方向是质量,安全、节能。进一步明确电梯安全责任的主体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阐明发生电梯事故的报告制度,强调检验机构以及检验人员的工作要求,并细化维保单位的维保责任。

  举措四:建立维保单位黑名单制度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严重的维保单位要立案查处,建立黑名单制度,停止其在西安市的安装维修改造活动,向全市相关部门进行通报,申请发证机关暂停、吊销其相关许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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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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