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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初审 将更重视劳动者权益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7日 11: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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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6月2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今天(27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会议对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进

  行初次审议。下面我们连线正在现场采访的中央台记者张华杰:

  主持人: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什么要修改职业病防治法?

  记者: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实施以来,较好地推动了职业病防治事业的发展,但是目前职业病防治形势日趋严峻。从云南水富怪病事件、深圳农民工尘肺门事件、河南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到今年初的"毒苹果"事件,层出不穷的职业病危害事件,显示出修改职业病防治法已经迫在眉睫。

  主持人:这次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会着重修改哪些方面的内容,有哪些重点?

  记者:今天卫生部部长陈竺受国务院委托对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向大会做了说明,陈竺表示这次修改的整体思路是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在职业病诊断中的责任,通过制度设置向保护劳动者权益倾斜。

  草案内容中第一个方面是消除职业病诊断的设立门槛,草案一方面明确了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是,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都可以得到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资质,增加了劳动者自主选择诊断机构的机会。另一方面也规定了职业病诊断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第二个方面,草案规定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资料存有异议的,或者因为劳动者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没有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诊断机构应当提醒负责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调查,由该部门对存在异议的资料或者是工作场所的确定危害因素的状况来做出判定。第三个方面,草案明确了诊断机构在法定期间应当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做出职业病诊断的结论,我相信这些草案的修改会进一步有利于职业病的诊断,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黄田园

热词:

  • 职业病防治法
  • 修正案
  • 劳动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