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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0日 20:2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此次工薪所得费用减除标准的提高是1994年我国颁布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以来的第三次调整,经过前两次调整,工薪所得费用减除标准从1994年的800元提高到了现行的2000元,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10年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每月1123元,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每月2167元,2011年按增长10%测算约为每月2384元。
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也就是说,88%的工薪阶层人群,调整后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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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程 冲 文字:王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