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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2日 18: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1日晚在玛丽医院检查后会见传媒。 图片来源:香港特区政府网站
中新网3月2日电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2日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遭示威者撞伤一事发表谈话。
该发言人表示,我们注意到,3月1日下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在香港历史博物馆出席辛亥革命百年展览时,被香港“社民连”所组织的示威者冲撞受伤。
我们对此表示严重关注。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依照香港基本法和有关法律在当地选举产生并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的,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必须得到切实保护。
我们认为,对此类暴力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