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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7日 05:2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中国新闻):16日下午,北京市出台落实“新国八条”的楼市调控细则。细则要求,在北京市没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在北京购房,须提供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的证明。调控细则将于17日起实施。
在公众普遍关注的限购方面,细则要求,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对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有住房且连续5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的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对于已经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无法提供有效暂住证及连续5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暂停在本市购房。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会同公安、税务、民政等各部门进一步完成信息共享及购房人资格核查机制,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购房人,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资格、违规签定购房合同或代理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将依法严肃处理。
在信贷政策方面,细则要求各金融机构和北京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实实行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政策。
视频编辑:尚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