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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质量报告]维权网站“潜规则”(2011.1.16)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6日 13:2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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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不仅对合作企业的投诉信息作“归档”处理,创维集团还发现:对于不同级别的合作伙伴,其归档的时间还有区别。A 级战略合作伙伴每月归档一次,AA级15天归档一次,AAA级一周归档一次,而每一级合作伙伴伴随着归档时间的缩短,费用也按三万元一个等级递增。换句话说,企业交钱越多,归档次数就越多,针对该企业的投诉信息在这家网站上曝光的时间就越短,对企业的负面影响也就越小。

  创维集团品牌管理部经理  杜立军

  这个网站如果通过这个这么做,就是给企业施加压力。

  和创维集团遇到的情况类似,另一家国内知名的家电企业在去年9月与315消费电子投诉网的合作到期,企业同样拒绝了这家网站续约的要求。结果,这家企业收到了一封落款为中国电子商会的约谈通知书。通知书中提到:中国电子商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的电子信息产业流通领域中最大的行业社团组织,其消费电子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官方投诉网站315消费电子投诉网受工信部委托,肩负受理和协调消费电子投诉的重任,为开展售后服务工作,降低投诉量,提高消费者对贵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公司主要负责人接受商会领导的约谈,无故不接受约谈的,中国电子商会将根据相关法律,联合执法部门和媒体进行查处曝光。法律专家指出,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六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但是,中国电子商会这种以红头文件约谈企业的做法,并不是合法的监督行为,而是以行政机关下属行业协会的身份,赤裸裸地向不交钱的企业施压。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  刘俊海

  如果约谈被理解为是一种行政执法权限的话,可以说中国电子商会没有,315电子投诉网也没有,任何一个民间的社会团体组织都没有,因为这些网站并不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授权的行政机关,他们没有执法的权限。另外一个方面,如果说约谈理解为是一种调解的活动的话,前提是自愿,消费者愿意,企业也愿意的情况下,但是一定要提出来单方的约谈权是不存在的,那么这种权利必须建立在对于各方当事人充分尊重的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