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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9日 14: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
提要: 今年春节前,江苏常熟湖苑五区的居民们从《常熟日报》上的一则通告突然得知,自己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将在15天内被收回,随之而来的就是拆迁。可是,这里的房龄还未满10年,公告之前居民们毫不知情。
这次拆迁范围涉及34万平方米的土地,800多名住户,为的是实施"琴湖片区综合改造"工程,把这里建成常熟未来的"休闲商务区",法律依据是"公共利益"。
居民们发出一连串质疑:自己的房产为什么毫无商量,说收回就收回?城市土地规划可以随意修改吗?这样的"商业开发"能算"公共利益"吗?拆迁补偿合理吗?土地储备中心作为拆迁项目的主体究竟有没有法律依据?
为了维权,拆迁户们状告常熟市国土局、发改委、住房建设局、规划局。
法律,最终能给这次"拆迁"一个说法吗?
未满十年房屋面临拆迁
解说:这段路是邱丽芳每天回家的林荫小路,几个月以前这里被彻底改变了。
邱丽芳(湖苑五区业主):全部拆光了,这一大片都是六月份的时候拆的,门口也拆了三家。
解说:邱丽芳的家就在这片正在被拆迁的小区,这里住了一百多户居民,位于江苏省常熟市湖苑五区。几天以前,生活在这里的居民给《新闻调查》栏目打来电话,他们刚刚居住了不到八年的房屋即将面临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