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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0日 02:1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19日获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规定,纳入此次清理核实范围的融资平台公司是指截至6月30日,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清理核实的债务是指截至6月30日,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各地财政部门须在10月31日前上报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情况。
根据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商业银行发放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约7.66万亿元。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解读四部委通知时表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举债增长较快,有需要完成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任务的原因,但更主要的原因是满足地方安排的公益性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的确存在一定风险,但目前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形成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