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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5日 19:0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中国保监会5日正式颁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允许险资投资无担保债、不动产、未上市股权等新投资领域,整合简化了保险资金投资比例。
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保险资金投资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保险资金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
保险资金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保险资金投资于基础设施等债权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保险资金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累计投资成本不得超过其净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