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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4日 15:3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24日电 日前,文化部出台了《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络游戏的娱乐内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运营行为、管理监督和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业内人士分析称,该《办法》可能引发网络游戏行业的洗牌,但长期来看,无疑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积极因素。
据统计,2009年,我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达25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9.5%。但随着网络游戏市场的不断扩大,它所带来的深层次问题也日益显露:未成年人沉迷导致学业及身心健康受损,少数网络游戏产品文化价值观导向偏差给用户造成不良影响,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欠规范引发纠纷,运营推广存在虚假宣传现象,执法有效性亟待完善等等。
业内人士称,网络游戏不同于一般的静态文化产品,其互动性、创造性、参与性使得网络游戏呈现出“虚拟社会”的所有特点,影响着用户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网游业蛋糕不断扩大的同时,企业间的无序竞争使得网游行业呈现出一片乱象。因此,该《办法》的出台正当其时。
该办法中最受关注的部分,即规定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但专家认为,实名注册并不会对网游企业产生太大影响,因此之前的网游防沉迷系统,已经使大多数玩家进行了身份认证,而且未成年人并不是网游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因此实名注册不会对网游运营商产生太大影响。
业内人士认为,对行业产生较大影响的,是《办法》中对企业的经营行为以及虚拟货币交易的管理。在经营内容方面,《办法》规定,不得设置未经网络游戏用户同意的强制对战,不得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采取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这可能使“道具收费”模式的暴利现象彻底终结。因为现在的网游运营模式中比较流行的免费模式,即吸引玩家在游戏道具方面投入大量的资金。《办法》将促使网游企业的盈利模式向多元综合盈利模式转变。
同时,《办法》中要求的1000万的注册资金也可能成为一些中小企业以及页面游戏、SNS游戏的门槛。网游企业间的兼并整合可能成为近期的主题。
业内分析认为,加强对网游行业的管理已经势在必行,系列政策的出台,对网游行业部分公司近期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但从长期看将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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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3月17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网络游戏管理,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维护网络游戏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详细>>>
随着中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游戏已成为新的网络文化业态,是广大人民群众在互联网上消费娱乐的重要文化产品。文化部作为网络游戏的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制定了《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网络游戏进行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对中国网络游戏健康有序的发展,具有重大且深远的影响。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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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首次系统地对网络游戏的娱乐内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运营行为、管理监督和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共计六章三十九条。详细>>>
中新网6月22日电 日前,文化部发布了《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要求,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不得为未经审查或备案的网络游戏提供交易服务。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司长李雄在今天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表示,随着网络游戏的迅速发展,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广泛应用于网络游戏经营服务之中。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在促进网络游戏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经济和社会问题,突出体现在用户权益缺乏保障、市场行为缺乏监管及在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使用中引发的纠纷不断。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