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1]问题疫苗:处理“从重”难“服众”!(2010.05.17)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7日 22:1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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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万听起来很多,但对于此前获利颇丰的大企业来说恐怕只是"毛毛雨"吧。

  2008年江苏延申的一年销售收入就是1.88个亿,河北福尔当年产值是1.3个亿,2500万和500万的罚款对他们来说太小意思了。给人的直觉是,监管部门对两家违(犯)法企业的处罚依然是"心太软"。

  国外都是会罚的企业倾家荡产,下次重手,对企业才有威慑力。

  两家药企是罪魁祸首,受罚天经地义,但监管部门也难辞其咎,监管人员怎么就无人被问责?

  从重而不能服众,显然从3月份以来,公众开始爆发的对疫苗质量的担心,到今天似乎并未随着时间流逝而消散。看来对于生产问题疫苗的企业开出罚款取消证书等一系列处罚之后,有关部门还有工作需要做。

  另据悉,这两家企业生产的21万份问题人用狂犬病疫苗,已经流向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虽大力追缴,但仍有相当部分在问题暴露前已被使用……

  主持人:一次被称作是从重的处罚,可是公众似乎觉得,不仅不够重,似乎还有点轻。王教授请问您,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落差?

  王锡锌(特约评论员):我觉得首先可能是因为大家已经在很长时间的期待中来等待这样一个所谓的处理结果,而且在这种处理结果出来的时候,监管部门也明确表态,是一个从重处罚。所以时间上我们知道,公众一直在期待,特别是你想想21万份的疫苗已经使用了,那这些使用了这些疫苗的人他们可能是用一种焦虑的心情在等待这个结果,所以这样一个时间的问题我觉得是反差一个原因。

  另外一个原因可能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这样一个处理结果本身,可能还需要说明,还有很多的情形没有得到很好的交待,比如说处罚为什么使用这样一个标准,这是第一。第二,对于那些使用了疫苗的人,未来到底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我们有什么样的预疗和防范措施,等等这样一个处理结果。显然如果欠缺这些最重要的,基础性说明,大家的反差可能更大。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处罚为什么使用这样一个标准,能不能告诉我们所使用的这个标准是不是符合"从重"这两个字?

  王锡锌:是否从重关键是涉及到定性的问题,因为我们看到如果我们现在对于没收一些无法所得,包括假药或劣药,这一部分毫无疑问的没有问题,但最重要的是处罚这一块儿,处罚是按照销售收入乘以一个倍数,最高倍数可能就是叫从重了,我们看到这里面是违法所得的三倍来进行处罚,三倍系数或者说这个标准,显然是把这一批次问题疫苗认定为是劣药,而不是假药,因为如果是假药的话,处罚会更加严重,处罚的最高倍数应该是五倍以上的罚款。所以我觉得这里面很难说是否从重了,关键在于这种有问题的疫苗到底是假药,还是劣药。

  主持人:关于这样一个带有专门性的问题,我们也听一听相关专业人士的观点。现在我们来电话连线北京协和医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黄建始教授,黄教授你好。

  黄建始(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你好。

  主持人:您觉得一个稀释的,注水的疫苗,一支当成两支来用,是属于假药还是劣药呢?

  黄建始:应该说是劣药。

  主持人:为什么?

  黄建始:因为它本身还是疫苗的东西,假药应该不是。

  主持人:您觉得三倍的罚款,到目前为止这样一个处罚结果,属于从重吗?

  黄建始: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不是从从重从轻这个角度来谈,而是从符合不符合规章制度、规矩来谈。其实经济仅仅是处罚一个部分,处罚本身在全国,对这个企业造成生意的损害和惩罚力量应该是很大的,大家都知道它不好也不买,对他来讲就很难了,这个应该是很严重的。

  主持人:您觉得已经基本上处罚到位了是吗?

  黄建始:对,因为像这种问题不仅仅是企业一家的问题,它是整个公共卫生问题,而公共卫生是整个社会对整个健康的关心,从老百姓到政府监管部门,到企业,到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关心这个问题。

  主持人:但之前我们也看到有类似的事件,比如说相关的企业接受处罚之后,直接导致它倒闭了,似乎公众觉得这样一个处罚程度,才符合我们的一个预期。

  黄建始:那是部分公众的看法,应该不是一个理智的看法,我们国家还是应该有这种企业的,是希望企业做得更好,纠正错误,而不是希望企业都倒闭,那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主持人:另外我们也看到相关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在解释相关事情的时候也提到了,目前没有出现不良的反应,但是公众对于狂犬病的一个了解,觉得它可能潜伏期会在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面,现在做这样的结论,是不是为时有点早呢?

  黄建始:根据我有限的了解,我不知道狂犬病的疫苗会造成十年到二十年的潜伏期。

  主持人:但是被狗咬了,如果恰恰是狂犬的话。

  黄建始:狂犬的话,不是疫苗造成结果,可以补打狂犬病的疫苗,而不是由于疫苗造成的问题。

  主持人:在任何时间里边补种都可以像在第一时间种疫苗一样的效果吗?

  黄建始:不是的,那还是有个时效问题,但是那是属于另外一个问题,不是疫苗的负作用问题。

  主持人:谢谢黄教授,我们保持联系。

  王教授,刚才网友也有意见,现在我们看到没有对于相关一些监管部门有什么样一些处理意见,我不知道您的看法。

  王锡锌:的确黄教授谈到责任问题的时候有一点我是比较赞同的,责任的追究不仅仅是罚款,我们也一再强调,对于违规企业,特别是制假制劣,特别是药品这一领域,如果出现制假制劣的话,当然不仅仅是一罚了之的问题,罚款可能解决一部分问题,追究一部分责任。因此更重要的可能还是要对相关的责任人员要进行制裁,相关责任人的追究,刚才我们短片里面也已经谈到了,这两家企业制造这种劣药,这两家企业相关的主管或者责任人员,司法程序已经在追究他们的责任。

  还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存在这么明显的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情形,逃避检查的行为,药品监管部门有没有失职渎职的行为,这个恐怕我觉得网友提出这个问题是非常在理的。我们可以来看一个我们的规定,如果你从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来看,我们如果出现假药劣药之后,对于已经有主管部门发了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仅要追究企业的责任,特别是要注意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监管部门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还有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行政处分,而且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在这里面我们就看到,网友担心,其实也是公众的担心,其实也是法律的要求。

  主持人:我们也看到这样的说法,狂犬疫苗需求量非常大,它的监管相当不容易。

  王锡锌:我们可以说监管不是保证百分之百的没有问题,现代的所有监管其实强调都是对风险的控制。换句话说,我们在这里关注的不是说监管部门尽到责任,不是用有没有出现某些极端的事件来作为一个评价的标准,评价监管工作的成效。而是看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有没有有效地控制风险,在现有的技术和条件下,到底有没有真正去控制住风险,如果说条件具备,而因为主观的或程序的原因导致了这种后果发生,当然应该要承担一些责任。

  主持人:就是要看过程当中的作为是怎么样的。

  王锡锌:没错。

  主持人:疫苗关系到我们的健康,关系到可能我们未来一生的健康,如何重拾对疫苗的信任,我们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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