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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新闻联播):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天通报对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北福尔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问题人用狂犬病疫苗事件”的行政处罚结果。
没收延申公司违法生产、销售的劣质人用狂犬病疫苗和违法所得,依法从重处货值金额的3倍罚款,共计两千多万元;撤销延申公司生产人用狂犬病疫苗产品的批准文号;参与制售劣质人用狂犬病疫苗的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涉嫌刑事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没收福尔公司违法生产、销售的劣质人用狂犬病疫苗和违法所得,并依法从重处货值金额的3倍罚款,共计五百多万元;同时,对这两家企业都作出了收回人用狂犬病疫苗药品生产质量许可证书等处罚。
责编: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