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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2010年3月4日11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三层金色大厅举行,由大会发言人介绍会议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中央电视台和中国网络电视台记者]谢谢主持人。发言人你好,我是中央电视台和中国网络电视台的记者。两年前,广东选出了第一个农民工的全国人大代表胡小燕,可以说胡小燕无论对于自己还是农民工兄弟们对于胡小燕都是寄予厚望,但是最近有报道称,胡小燕在接受采访时却表示,这两年代表之路她是有职无权,净是干着急,发言人对此有什么评价?我想请问,像胡小燕这样的基层代表究竟该如何依法履职?究竟该如何行使法律赋予他们的职权。
[李肇星]各级人大代表还是有职有权的,要不然为什么那么多公民都希望能够当人大代表呢?都觉得当人大代表很光荣呢?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依法享有出席人大会议,审议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和报告,提出议案和建议,参加选举和表决等职权。人大是通过会议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的,代表个人不直接处理问题,包括处理具体事项和具体案件。人大代表可以深入原选举单位和选区,认真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人民群众,通过代表大会期间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预算报告、计划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以及“两高”的工作报告,反映并表达群众的意愿和呼声。通过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反映群众和代表的要求行使职权。也就是说,人大代表无论是在会议期间审议表决各项议案,还是在闭会期间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其职权的行使都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进行。谢谢你。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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