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宁波将审判全国首例特大全环节生产销售地沟油案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7日 15: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中新网宁波8月17日电(记者 何蒋勇)记者17日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下周,该院将对被告人柳某等20人生产、销售“地沟油”犯罪的3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该系列案系全国首例特大、全环节生产、销售“地沟油”犯罪案件,被列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第一批督办案件,分别经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浙江省宁海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宁波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高法院指定该3件案件由宁波中院审判。

  记者获悉,历时四个多月,行程三万多公里,共召开二十多次案情分析会,浙江宁海警方联合各地警方,涉及14个省份,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2名,这是中国首次全环节破获特大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案件,并将这条利益链完整地呈现在公众面前。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07年12月起,被告人柳某等7人将餐厨废弃油提炼成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非食用油销售,以正常豆油名义销售给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河南庆隆商贸有限公司等单位和袁某等人,至案发销售额达9920余万元。其中,仅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河南庆隆商贸有限公司用该非食用油与正常豆油勾兑后对外销售,销售额就有3.5亿余元。

  公诉机关以被告人柳某等20人涉嫌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宁波中院提起公诉。(完)

热词:

  • 地沟油
  • 审判
  • 销售有毒
  • 被告人
  • 首例
  • 公诉机关
  • 指定管辖
  • 庆隆
  • 豆油
  • 有害食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