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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加多宝集团在北京召开说明会,称向媒体出示的与广药之间的第三份协议《商标许可协议》,已于7月9日获得北京市方圆公证处的公证,其真实性不容置疑。加多宝集团不排除以诽谤的名义起诉广药集团,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7月13日,加多宝集团称商标之争的第三份协议《商标许可协议》,独立于5月9日仲裁书的仲裁之外,协议真实有效。对此,广药回复媒体时称,该协议为前两份已仲裁无效协议之附属,属无效协议。8月2日,广药集团召开媒体说明会,称加多宝集团出具的第三份协议《商标许可协议》系伪造,并称该协议“不存在、没见过、伪造”。
加多宝集团品牌管理部副总经理王月贵昨天表示,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加多宝提供的协议及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内容进行了公证。根据合同约定,广药作为商标的备案义务人,于2003年6月30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备案,在其盖章提交的备案申请书中,已明确注明,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生效日期为2003年1月20日,终止日期为2013年1月19日。且在2008、2009年期间,广药集团两次向政府相关部门主动出示证明,证明该协议真实有效。他透露,已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广药停止侵权,并继续履行协议。仲裁委也已于7月31日正式受理。
对此,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庄义表示,只要是双方认可签署的协议,在没有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前,就被视为有效,且已备案和公证的《商标许可协议》其法律效力高于之前任何相关协议。
“这意味着该协议有效期内,加多宝仍可合法经营红罐‘王老吉’。其他任何企业和个人生产、销售带有‘王老吉’字样的红色罐装及瓶装凉茶都是侵权行为。”王月贵说。8月7日,广药集团旗下白云山和广州药业根据上市公司义务发布的公告中,广药集团称公司已接到仲裁受理通知。对于广药集团在第三份协议上说法前后不一,加多宝集团不排除以诽谤的名义起诉广药集团。深圳特区报讯(深圳报业集团驻京记者 李萍)
(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