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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8月10日讯 记者张维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要求高等学校应创造条件,面向全体学生单独开设“创业基础”必修课。
《基本要求》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根据办学定位、人才培养规格和学科专业特点,开发、开设创业教育类选修课程(含实践课程)。高校还应明确职能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创业教育教学工作的规划和相关制度,统筹协调和组织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工作。加大创业教育教学工作经费投入,并纳入学校预算,确保开展创业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教育部还要求,把创业教育教学效果作为学校本科教学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