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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西安8月9日电(记者 邹钰坤)7月20日,公安碑林分局柏树林派出所接到受害人王某报警称,其被女网友骗至西安市菊花园一小酒吧内以消费酒水为名诈骗9340元。接到报警后,柏树林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先后将实施诈骗的4名女子以及经营该酒吧的一名团伙成员成功抓获。
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一边对受害人王某进一步询问,一边对受害人所反映的酒吧进行监控,并从该酒吧将姚某(女,18岁)、何某(女,18岁)、鲁某(女,22岁)、马某(女,未成年人)等四名涉案女子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讯问。
经讯问,民警得知,该酒吧由外号叫“阿哲”的湖南籍年轻男子于2012年6月10日出面从原店主处租赁,随后其又纠集绰号分别为“金海”、“胖子”、“阿辉”三名年轻男子共同经营该酒吧。但是这四个年轻男子在一起并不是正常经营酒吧,而是由四个人共同出去找年轻女子在酒吧等待做“酒托”。随后他们冒充女性在互联网上主动和男性网友聊天,主动提出见面,见面地点定在菊花园附近,然后将了解到的男性网友的电话、职业、个人信息用手机发至酒吧内等待的女“酒托”,再由女“酒托”按照约定的地点和男网友见面。见面后女“酒托”会带人去该酒吧,然后相互配合,由女酒托提出喝酒,并点酒水,男网友付账。而“阿哲”等人就把不足30元一瓶的红酒以每瓶500元至1400元的普通华夏风情葡萄酒的价格出售给客人。消费成功后,女“酒托”则从消费总额中提成百分之三十,而在网上假装女网友,骗受害人见面的团伙男性成员则从消费总额中提成百分之二十。
据姚某(女)交代,自6月10日到7月20日期间,这个团伙就骗取了40余人,非法获利约30000余元。
由于参与犯罪的其他四名团伙主要成员都是网上认识的,具体身份信息和准确姓名被抓获的嫌疑人并不清楚,给民警在进一步破获此案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于是柏树林派出所领导立即部署警力,开展进一步抓捕工作,经过10天的艰苦工作,民警终于摸清了其他参与该诈骗团伙成员的具体身份,并与8月1日在西安市田家湾抓获了外号“金海”的嫌疑人王某,并将其他三名嫌疑人上网追逃。
经审查,五名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姚某(女)、鲁某(女)、何某(女)、王某(男)被刑事拘留,马某(女)因未满16岁已被收容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