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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温丽娜 实习生王霄玥报道)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近年新疆不间断地清理、取消和调整了行政许可事项。但一些地区和部门行政许可行为不规范、程序繁琐、效率低下以及擅自增设行政许可事项等问题尚未根本消除。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落实行政许可设定权和规定权制度,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具体规定的,不得分解、肢解法定行政许可种类,不得增设新的行政许可事项等。实施行政许可须经本级政府确认、向社会公告后方可实施,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实施行政许可。
同时,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设定和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特别是利用行政许可以权谋私的,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厉查处。
据介绍,近10年来,我区共分10批清理确认了668项自治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取消、调整了46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