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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日照8月8日电 2012年以来,莒县司法局招贤司法所为使社区矫正对象主动接受、配合社区矫正,在认真实施《社区矫正办法》,坚持严格管理的同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工作原则,按照“消除压力,分类管理,帮困解难,灵活把握,挖掘潜力”的人性化管理方法,不断丰富矫正形式,创新矫正管理方法,创造性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所有在矫人员无一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行为,为“蓝色经济区”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社会环境。
一是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矫正对象报到后,司法所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生活经历、家庭情况等,按照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年龄特征等,制定出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矫正方案,实行个案矫正、一人一案,并根据改造情况随时修订矫正方案。
二是注重心理教育与引导。矫正对象的改造,最重要的是心理上的改造。为使矫正对象能尽快适应矫正环境,从心理上接受社区矫正,司法所在告知社区矫正基本规定外,更注重对他们进行心理引导,经常与他们沟通交流,帮助消除他们心理上的压力,使其树立正确的矫正态度,保持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争取早日解矫。
三是给每位矫正对象发一封信。为使矫正对象感受到社区大家庭的温暖,印发《致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鼓励矫正对象珍惜眼前难得的重塑自我的机会,并就矫正对象如何在社区更好地接受改造提出了殷切的期望。如希望矫正对象在社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回到社区后,与家人和睦相处、与邻里搞好关系、与同事团结友爱;热爱生活、热爱集体、热爱社会,积极参加各项教育学习活动和公益劳动。为体现亲和力和人性化,招贤司法所还将信件内容用彩纸印发给矫正对象。
四是定期走访矫正对象。司法所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等有关情况,并据此及时调整矫正方案。特别是结合今年7月份县司法局组织实施的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大排查,大走访”专项活动,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悔罪态度、思想情绪、服从监管、接受教育、工作生活、家庭状况等情况作为基本走访内容,多次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走访活动,逐一建立排查走访档案,制定更加符合矫正人员的个性化矫正方案。
五是积极帮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对于工作、生活上有困难的矫正对象,招贤司法所在帮助他们改造的同时,积极帮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以解除矫正对象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接受矫正。
招贤司法所的人性化管理使社区矫正对象们深受感动。矫正对象崔某说,“司法所不仅在思想上引导我们,还帮我们解决生活困难,我们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好好改造,才不辜负领导们的苦心。”(陈志华 井庆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