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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无论是在京还是外埠无偿献血的人士,患病需要用血时,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将享受优先用血的权利。北京市卫生局日前公布无偿献血优先用血实施方案,献血者的无偿献血证、身份证等证件将可作为优先用血凭证。
近年来,北京每逢冬夏便面临季节性血液短缺,一些择期手术也会受到影响。为鼓励无偿献血,同时保障献血者及其家属的用血权益,《北京市无偿献血优先用血的实施方案(试行)》公布,首次规定将在确保急、危重症患者临床用血需求与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障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
其中提出,凡是在北京市,包括驻京军队采供血机构及外埠参加无偿献血的人士,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将享有优先用血的权益。
市卫生局表示,对于丢失无偿献血证等情况,只要北京市血液管理信息系统中有过无偿献血的记录就可享受优先用血政策。
在外埠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京申请优先用血时,如不能出具无偿献血证,需提交献血所在地采供血机构出具的献血证明。
●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五倍的血液,十年后免费使用献血量两倍的血液;
●累计献血超过一千毫升的献血者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
●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自献血者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可以免费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