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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昆明
美在春城
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
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昆明大约有200万外来务工人员,在为城市发展贡献着力量。为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各项权益,昆明作出了很多努力,不仅从政策上出台专门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各种权益保障规定,还做了很多实实在在的工作。
外来务工人员保障工作是中国人居环境奖的24项二级考核指标之一,据了解,此项工作目前昆明所做的工作已达到指标要求。
就业难、同工不同酬、无法享受医疗保险等是长期困扰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问题。在2010年,市政府就制定《建设领域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也出台了《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根据政策规定,全市实行城乡统筹就业,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明确把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就业援助、创业培训等范围,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享受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通过举办定期和不定期劳务交流会,为本市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适合的岗位;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工就业技能,民政部门积极协助劳动行政执法部门对特殊困难外来务工人员给予救助。另外,市医疗保险政策也给予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待遇,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强调同工同酬;没有用人单位的,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本市户籍人口缴费相同、享受相同的财政补助及医疗保险待遇。
住房也是困扰外来务工人员的问题。昆明市在2010年制定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一样,可以申请公租房。
为了让每个外来务工人员都能安心的工作,昆明还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纳入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规划,统一安排、统一部署。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民办教育建设发展补助和办学成效奖励,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能够有学上。仅201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已达17.96万名,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10.54万名。
2009年,市政府还下发了《关于优秀农民工落户城镇的实施意见》,规定达到一定条件的优秀农民工,本人自愿申请,可在昆明市务工所在地落户,鼓励农民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突出贡献。
正在建设宜居城市的昆明,不仅是市民的宜居家园,同时也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宜居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