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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房管局为企业困难户减负 直管公房减房租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4日 08: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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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日讯(记者 喻雯) 3日,记者了解到,为了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济南市房管局已经为全市困难企业核减房租累计达1635万余元,这些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以享受生产用房60%、商业服务业用房40%的房租核减优惠政策。

  3日上午,济南市房管局邀请部分承租直管公房的企业代表,就企业改革、改组、改制工作中涉及的房屋产权、租赁、承租公房的更新改造以及维修等问题,同与会企业代表进行了交流和沟通,主动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

  济南市房管局房政处有关负责人介绍,1993年,济南市直管公房面积为600万平方米,近些年来,随着房改、棚改等,面积减少了八成左右。目前,直管公房的平均租金是每月每平米2.07元,从2001年8月至今,济南市直管公房的租金已经11年没有改变。

  直管公房面积虽然减少,但直管公房的人员等运营成本却没有减下来,租金一直不变,使得目前“以租养房”已经很难运营。目前每年直管公房租金为2200万元,其中用于正常维修和运转的费用就要用到1300万元。

  从目前来看,承租直管公房的大部分是一些困难企业。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济南市房管、财政和物价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企业同时具备三方面条件的,可以享受生产用房60%、商业服务业用房40%的房租核减优惠政策。这三个条件包括资产负债率达到或超过100%,或者企业生产经营恶化,出现严重亏损,生产经营处于停业或者半停业状态的;企业职工(包括在职、内退)年均实际收入连续三年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企业职工中,连续三年收入达不到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特困职工占全部职工人数30%以上的;连续6个月没有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的。

  记者采访了解到,截至目前,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已经为济南市59家企业承租的167处直管公房办理了直管公房产权划转手续,产权划转面积达7.82万平方米,为全市困难企业核减房租累计达163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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