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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证将被列入“黑名单”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2日 09: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社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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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8月1日电记者1日从公安部获悉,为强化对制贩假证件、假公文、假印章等违法犯罪的源头治理,公安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制贩、使用假证人员“黑名单”制度,及时将买假用假者的信息通报劳动人事、教育、银行等部门及所在单位,载入诚信记录,提高其违法成本。

  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假证件、假印章、假公文泛滥,严重影响社会诚信建设,给国家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带来重大隐患,尤其是一些制贩假证活动还往往与诈骗等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交织在一起,易衍生其它严重犯罪,影响社会治安稳定。

  这位负责人分析说,当前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文凭、证书甚至户籍身份等方面要求日益增多,其中一些求职者为应聘、升职、调动工作而购买、使用假证;同时,部分类型的证件防伪水平低,再加上证件管理科技含量不高,缺少查证比对渠道,用人单位难以核实其真伪,这些都是假证市场形成的重要原因。

  记者了解到,目前,制贩假证违法犯罪已形成一个专人接单、专人制假、专人送货、相互间单线联系的有组织犯罪网络,团伙成员警惕性较高,反侦查意识较强。不少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招揽生意,专业化趋势日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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