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四川省要求各地加强对第三批林业产业强县认定工作的领导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1日 16: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国家林业局政府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8月1日讯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四川省林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批林业产业强县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林产函【2012】666号),在全省开展第三批林业产业强县认定授牌工作。《通知》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突出林业产业强县政府的主体地位,县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第三批林业产业强县认定工作,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强县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市(州)林业局要主动联系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认真对培育县的建设情况进行审查,并指导培育县报送申报材料。

  二要认真评定。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产业强县建设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认定。申报的各项指标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对在认定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县(区),将取消认定资格,并予通报批评。

  三要加强第一轮林业产业强县建设的总结工作。今年是第一轮林业产业强县建设的最后一年,为全面总结第一轮林业产业强县建设工作,做好第二轮林业产业强县培育准备工作,各市(州)市林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加强对三年来林业产业强县建设的总结和宣传工作,在充分总结各地林业产业强县建设的特点、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在各级媒体上对第一轮林业产业强县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四要加强已经认定强县的动态监管。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督促检查,对已经认定授牌的林业产业强县,要求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强县建设。市(州)林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加强对第一轮林业产业强县的督促检查,省林业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将根据情况对已认定的林业产业强县进行抽查,并通报检查情况。(李仲清)

热词:

  • 强县
  • 林业产业
  • 省发改委
  • 加强领导
  • 通知
  • 发展改革委
  • 认定
  • 林业厅
  • 国家林业局
  • 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