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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韶关市中心支局了解到,自今日起,全国将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并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简化出口退税凭证。
据了解,此次调整主要内容之一包括全面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方式,简化贸易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办理手续和程序。外汇局取消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核销,改为对企业货物流、资金流实施非现场总量核查,并对企业实行动态监测和分类管理。对守法和自律的企业,银行为企业办理收付汇的单证和流程均大幅简化。
本次改革将分散的120多个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整合调整为《指引》、《实施细则》两个新法规,废止116个旧法规,有关改革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的具体政策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查阅。
此次改革还调整出口报关流程,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办理出口报关时不再提供核销单。简化出口退税凭证。自今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税务部门参考外汇局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
其中,此次改革将重点提升监管手段,防范外汇收支风险。通过总量核查和分类管理对企业进行动态监测,对少数异常、可疑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监管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增强了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威慑力。改革后,由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代替以前出口收汇核报系统等9个系统,便于企业、银行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