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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管家”先闯麻涌再进常平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1日 08:4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莞时间网-东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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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常平农村集体资产可在公共平台上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交易了。7月27日,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这也是继麻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之后,全市第二个挂牌成立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该交易平台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农村集体资产“大管家”。

  全市第二个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据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涉及农村集体资产的重大事项虽经股东代表进行表决,但资产交易不公正或存在利益关系,往往是引起村民质疑和上访的主要原因。另外,以前农村集体资产的出租、出让和转让,主要依赖于客商或物业中介公司主动联系,由于交易信息渠道的狭窄,缺乏价格竞争,集体资产出现交易难以开展、交易价格不高等情况。

  因此,作为全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工作试点之一,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可以让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以更加公开、阳光和规范的方式进行,有利于集体资产的增值,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据了解,常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是全市第二个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办公室设在镇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与镇招投标中心合署办公。

  不是所有项目都要在中心交易

  记者了解到,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的主要工作是:与经审核同意进入镇交易中心交易的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资产交易委托协议,对交易项目及交易后的信息通过媒体公开发布,组织开展招标、评标、定标等。

  “并不是所有交易项目都要通过该中心进行交易。”交易中心的一名负责人表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出让、转让,原值10万元以上集体固定资产的转让、变卖交易等,都要进入该交易中心交易。通过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不仅可以有效化解农村干群矛盾,而且可以防止因低价出租、出让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实现集体资产收益最大化。

  【相关链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交易对象范围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出让、转让。

  (二)单宗合同面积5亩以上(含5亩,下同)或出租年限达3年以上的耕地、鱼塘、荒地、林地、滩涂、河涌等农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易。

  (三)建设用地1亩以上出租临时非农用途或出租1年及以上的交易。

  (三)单宗合同第一年年标的金额10万元以上,或单宗合同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出租年限5年以上的集体物业(含厂房、仓库、办公楼、商铺、市场等)使用权发包、出租的交易。

  (四)原值10万元以上集体固定资产的转让、变卖交易。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集体资产交易由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组织,但必须接受镇农资办的指导、审查和监督。

  【名词解释】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

  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其拥有所有权的生产资料、经营项目和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国有资源,有偿出租(发包)、出让、变卖给法人或自然人,并订立合同,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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