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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顾荣)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新生儿可以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了以往新生儿来不及参保但生病增加家庭经济负担的问题。
具体政策为,新生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参保并足额缴纳出生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满6个月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现行相关规定缴费,从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凡在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完参保缴费手续的新生儿,其发生的符合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在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6个月内参保缴费
出生日起报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