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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组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组通字〔2012〕27号)精神,经各级组织部门层层推荐评选,现确定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等3个单位为全国组织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王辉等2名同志为全国组织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秦祖明等4名同志为全国组织系统嘉奖人员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8月1日前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反映。以书面形式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送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如实反映情况的,受法律保护。
邮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大楼12楼,邮政编码:530022,举报电话:0771―12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