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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刘泰山) 上交所昨日发布公告称,将为风险警示股和退市整理股推出风险警示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显示,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的股票,其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幅限制为1%,跌幅限制为5%;退市整理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均为10%。值得一提的是,进入风险警示板的退市整理股将直接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揭示其风险。
《征求意见稿》指出,在风险警示板中进行交易的有两类股票,分别为按照《上市规则》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和被退市整理股票。其中风险警示股票包括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退市后重新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以及因其他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退市整理股票的简称前将冠以“退市”标识,自退市整理期开始之日起,在风险警示板交易30个交易日,该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予以摘牌。
此外,风险警示股票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30%的,上交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5。上交所还规定同一账户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个账户,当日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对于首次委托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或者退市整理股票的客户,将被要求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签署《风险揭示书》。
作者:刘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