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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7月27日讯 记者王斌 实习生蒲晓磊 郝斐然 今天,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了相关任免决定,其中包括北京地区法院、检察院的多起人事变动。
免去赵建新、邢卫国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仪军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审判员。任命齐莹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任命时玲、李默、秦顾萍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许英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任命马锐、杜岩、赵瑞罡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段鹏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韩启生的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郭万生的北京市团河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吴斌、杨帆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陈兴华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免去刘培勇、张慧荣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