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川沙镇情谊苑有居民违法搭建“深入”地下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7日 19: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民晚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更多 今日话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本版摄影本报记者 楼文彪 见习记者 陈梦泽 志愿者 李暐烨

  一个居民小区,竟有14户底楼居民在自家天井私自打水井,还有居民在绿化带里遍种瓜果蔬菜(见下图)。一派“田园风情”的背后,却埋下了地面缓慢下沉的隐患。记者前往浦东新区川沙镇情谊苑小区实地探访。小区内挖了14口井

  位于新德路602弄的情谊苑是一个较新的居民小区,楼面整洁,绿树成荫。但多户底楼居民在用铁栅栏围起的院子内打了水井,还装有小型手动压水泵。

  据新德居委会介绍,情谊苑小区居民多是原拆原建的动迁居民,整个小区内竟有14口水井。据说打一口水井的成本也就几百元钱,从中汲取的水主要用来洗衣服、拖地、浇花等。一些“有井户”深夜或清晨取水,手摇式压水泵会发出“咕噜咕噜”的噪声,影响楼上居民休息。

  绿化带里长出丝瓜南瓜

  在15号、16号楼前面的公共绿化带内,茂密的丝瓜藤爬满了铁栅栏,苦瓜、南瓜等也结出了果实,梨树、桔子树和枣树也已挂果。

  一位居民说:“当初就是看中了这个小区的绿化才把房子买到这里,但现在改成了菜地、果园,特别是大热天有人在这里施肥浇粪,臭气熏天。”

  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小区内的绿化带为业主所共有,属公共空间。在绿化带内种瓜果蔬菜,属于个人占用公共空间谋私利的行为。

  水井属“地下违法建筑”

  根据《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规定》,个人、单位凿井取地下水,必须向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动工,禁止不经审批私自取用城市地下水。房产部门也曾明确表示,居民在自家天井里挖井,也属于违法搭建,与一般违法搭建不同的是,水井是搭在地下的违法建筑。

  地质学家做过分析,如果大量的水被抽走,来不及补给的话,就会有地面缓慢下沉的可能。在挖井的过程中,控制不好会有地面坍塌的可能。

  志愿者张丽霞本报记者金志刚

热词:

  • 情谊苑
  • 川沙镇
  • 绿化带
  • 水井
  • 物业管理条例
  • 田园风情
  • 咕噜咕噜
  • 压水泵
  • 瓜果蔬菜
  • 公共空间
  • CCTV.com - ERROR

    瀵逛笉璧凤紝鍙兘鏄綉缁滃師鍥犳垨鏃犳椤甸潰锛岃绋嶅悗灏濊瘯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