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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警方开展统一治犬行动 违规犬只将被没收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7日 10:2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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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个回合的围堵终于将大黄狗网住。本报记者张中摄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杜洪雷) 近期,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现象出现回潮。26日起,济南公安将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治犬统一行动,重点查处违规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26日上午,济南警方在全市开展统一治犬行动,收缴大型犬、烈性犬16只。

  26日早上6时许,全市600余名民警和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开展违法养犬行为整治行动。“近期,市民对违规养犬行为的举报呈上升态势,为此我们将在一个月内进行集中行动。”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张仁骏率领一路民警在历城区洪楼广场附近严查养犬违法行为。

  上午6时20分许,民警在洪家楼北路附近发现一名女子不牵绳遛狗,便立即上前进行制止。结果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这只狗并没有办理犬证。“我们刚从聊城来济南3天呀!”女子看到爱犬被民警没收,感觉到非常委屈。

  “你不要着急,我给你写个地址,你下午到那边处理一下。”民警立即掏出一张纸写起来。根据相关规定,“外地人员携犬来本市逗留的,必须持犬只原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签署的动物检疫和免疫证明,在重点管理区内逗留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按照本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上午7时许,民警巡查到花蕾路附近一小区,发现一只小狗在院子里面跑来跑去。民警悄悄靠近,用犬网直接套住了这只小狗。“等等,这狗是我家的!”一位老人从楼洞里面跑出来,“我们办犬证了”.

  随后,老人将犬证拿给民警查看。“你现在是不拴绳遛狗,按相关规定,需要处罚200元。”民警将处罚通知书给老人看。“好的,这是200块钱,我一定会把狗拴好的。”

  26日的全市行动中,济南警方共收缴大型犬和烈性犬16只、无证犬37只、不按时年审犬62只。另外,还有42名违规遛犬的市民被处罚,112名存在不文明遛犬行为的市民被警告。

  接下来的治犬统一行动,违规犬只被没收后,如其符合办证、年审条件,犬只接受处罚后可将犬只领回。市民若要举报违规养犬,可直接拨打治安支队举报电话85081508和支队长公开手机153053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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